校园建设处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守则

发布者:校园建设处发布时间:2023-06-05浏览次数:11

校园建设处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守则

为保障学校发展,切实做到高效、廉洁地完成学校基本建设、维修改造等任务,规范工作行为,依据学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廉洁自律守则,务求本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一、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规范管理,公平公正,不循私情。

二、爱岗敬业,勤政务实,忠于职守,尽职尽责,讲求实效。

三、加强学习,文明办公,礼貌待人,服务师生,接受监督。

四、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有关基本建设的政策、规定和程序;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不准私自参加学校工程参建单位的各类宴请及各种娱乐活动。

六、不准利用管理权限,索取或接受学校工程参建单位的礼品、礼物、现金等。

七、不准向学校工程参建单位推销材料,安排劳务人员。

八、不准在工程招标、签订合同、材料采购、现场管理、商务谈判等工作中进行权钱交易、人情交易。

九、不准违反工作程序,擅自决定超越权限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