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建设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按照国家基本建设法律法规和程序,根据学校总体发展目标和建设规划,负责管理学校基本建设的行政职能部门组织、代表学校负责建设项目的手续办理、设计管理、招标管理、施工管理和质量保修等工作,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主要行使以下管理服务职能:
1. 按照学校总体发展规划,负责校园基本建设规划编制和2万元以上维修改造项目的年度建设计划和经费预算的编制。
2. 负责对校园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及勘察、设计,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设计方案、投资估算、项目概算书等事项的办理,组织做好建设和维修改造工程的立项工作。
3.依据工程项目立项计划,协助校招标办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和维修改造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材料、设备等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负责对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等内容进行审核,配合参与建设工程类的招投标工作。
4. 根据招标文件,对合同进行审核工作,代表学校进行建设工程类相关合同、协议的签订工作。
5. 负责校园基本建设和2万元以上维修改造项目的现场施工管理,组织协调、对接施工总承包单位、全咨单位、监理单位、跟踪审计等单位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变更等控制目标管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6. 负责组织竣工工程的验收工作,由工程申报单位与建设单位代表学校做好已竣工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负责保修期内工程的保修工作,协调施工单位保修期内的维修工作。
7. 负责相关单位报送的工程预结算的审核工作,协助审计处做好工程项目的审计工作,协助财务处做好工程项目工程款的支付工作,负责基建档案资料的归集工作。
8.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